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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(197)

福清律师所吴志成主任律师《民法典》【每日一典】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,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控制建设用地总量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...

 福清律师所吴志成主任律师《民法典》【每日一典】

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,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控制建设用地总量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。
 【解读】
本条是对耕地特殊保护的规定。
耕地是重要的财富,对于国计民生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由于我国地少人多,耕地后备资源贫乏,耕地具有更重要的价值,关系民族的生存和发展。故对耕地需要进行最严格的保护,严格控制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。为保障我国的长远发展、经济平稳、社会安定,须强化土地调控,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。近年来,各地对耕地的过度征用,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后果,必须对此严加管束。本条专门规定,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,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控制建设用地总量,明文禁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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